2016-12-17 15:26:19
7月5日,由市政公司工會修訂的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會管理辦法在市政公司總經理辦公會上討論通過。這標志著已經實行近10年的《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會管理辦法》經過自我完善繼續運行。會議決定在資金上繼續由市政公司行政和市政公司工會合力注入運行資金,以確保辦法規定的大病補助和大額醫療費用的補償。
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是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工會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由于職工因病致困、致貧的現象時有發生,市政公司自1996年開始實施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制度,這無疑給職工對抗大病、重病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2011年公司重組后,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面臨資金鏈斷裂的不利因素,公司行政及時伸出援手,與工會共同資助確保了互助補充保險制度得以延續。舊的《互助補充保險管理辦法》從2009年開始實施,至2014年底到期,為確保職工的權益維護能繼續延續,在廣泛調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公司決定繼續運行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結合公司重組后的實際情況對職工互保基金會管理辦法進行了重新修訂。
新的管理辦法維持了原資助標準,將“與公司簽訂了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職工”囊括其中,擴大了受惠人員的范圍;將公司行政確定為資助金的主要來源,由工會財務統一管理,豐富了資助金來源;規范并繼續嚴格審批的程序和環節,同時明確了每個環節辦理的時限,從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審核科學性和合理性。公司職工權益保障體系向更加成熟和完善的方向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據悉,市政公司工會下一步將重點加強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在全公司范圍內的宣傳工作,確保人人知曉、人人參與、人人支持。“充分發揮職工互助補充保險的作用,讓企業改革發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每一名企業員工,推動企業和諧、穩定發展”談到互助補充保險工作下一階段的發展方向,市政公司工會主席宋芊如是說道。